• 后勤保卫处印章使用管理办法
  • 日期 : 2022-03-01    

      为加强部门印章管理,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、严肃性和规范性,切实维护部门利益,预防不规范用印行为的发生,参照学校《印章使用管理办法》制定本办法。
      一、印章名称
       大连职业技术学院(大连开放大学)后勤保卫处
      二、使用范围
      1.以部门名义上报的文件、报表;
      2.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文件;
      3.以部门名义签订的合同、协议;
      4.以部门名义出具的证明;
      5.以部门名义颁发的聘书、证书、奖状等;
      三、印章管理
        1.部门指定郑琳担任印章监印员,负责部门印章的保管和使用;
      2.监印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,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,不得携带印章外出;
      3.监印员要坚持原则,严格办理用印事宜,切实把好用印关。要确保印章使用准确,避免给部门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。
      四、用印审批
      部门实行用印单审批制度。申请用印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用印单,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,交监印员留底备查,否则不予用印。
      1.凡以部门名义上报、印发的文件,必须履行拟文、审核、签发、编号等手续后方可用印;
      2.凡以部门名义签订的合同、协议,须经分管处长签字审批、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用印;
       3.凡以部门名义出具的证明,须经分管处长签字审批、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用印。
       4.凡以部门名义颁发的聘书、证书、奖状等,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用印;
      五、责任追究
      发生违规用印行为将严肃追究监印员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。给部门带来重大名誉和经济损失的,除责令其挽回或赔偿损失外,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。 
      六、附则

     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
      附件:后勤保卫处用印申请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