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关于印发《大连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行为准则》的通知
  • 日期 : 2021-10-23    

    市直各单位,各区市县、先导区机关事务部门:

      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,推进公共机构持续开展绿色生活创建系列行动,形成简约适度、绿色低碳、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;根据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《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了《大连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行为准则》,请结合实际,抓好贯彻落实。


    《大连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行为准则》(大机管发[2021]104号).pdf


    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

    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 2021年6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