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赔偿程序
日期 : 2010-06-02
1.学生或教工到公寓管理员处或总务科询问被损坏物品价格,开具公物赔偿通知单
2.持公物赔偿通知单到总务科交赔偿费,将赔偿单盖章(总务处)
3.持赔偿单请相关工作人员对损坏物品进行修复和安装。
4.无总务处印章的公物赔偿通知单,学生和教工均有权不交赔偿费。